
巫溪新闻网讯(记者 龚德财)9月1日起,《重庆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正式落地施行,以地方立法形式明确校园智能设备管理规范,赋予学校管控学生校园手机使用的法定权限,全方位筑牢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防护屏障。
针对校园手机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学校可依法禁止学生携带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进入校园或者在校园内使用,同时可严格管控学生校园用网行为。对经允许带入的,应当统一管理,除教学需要外,禁止带入课堂。对有沉迷网络倾向的未成年学生,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及所在学校,应当共同开展教育和引导,帮助其恢复正常的学习生活。相较于以往各校自主制定的校规,此次新规上升为地方性法规,为校园手机管理提供了权威法治依据,有效化解家校管理分歧,让校园设备管控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据《第6次中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调查报告》数据显示,我国未成年网民规模已达1.96亿人,互联网普及率高达97.3%。未成年人网络触达率极高,但自我管控能力、信息辨别能力相对薄弱,过度使用智能终端、沉迷网络不仅会分散学习精力、影响学业发展,还可能引发视力下降、思维惰性、心理浮躁等诸多问题,甚至滋生网络不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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