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千印发重庆市第 6 周期医师定期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健康委、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公共服务局、万盛经开区卫生健康局,各 委属医疗机构, 市疾控局各局属单位、市卫生人才中心,西南医院、新桥医院、大垀医院、陆军 第九五八医院、武警重庆总队医院,大型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 为认真做好全市 2023—2025 年度医师定 期考核工作, 现将《 重庆市第 6 周期医师定 期考核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 重庆市中医药管理局
抄送: 陆军军医大学, 重庆市医师协会。
重庆市第6 周期医师定期考核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加强医师执业管理,规范医师执业行为,提高医师执业素养,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根据《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 ( 卫医发 ( 2007J 66号 )、《卫生部 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工作的通知》( 卫办医管发[ 2010 ]208号)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情况, 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实施
在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委员会领导下,市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定考办)负责全市医师定期考核(以下简称医师定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工作 。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贵的原则,区县医师定考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县定考办)负责辖区医疗卫生机构的医师定考实施及管理工作。
二、考核周期和考核对象
(一)考核周期
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考核类别
临床、中医(含中医专长)、口腔、公共卫生。
(三)考核对象
1.2023年1月1日以前, 依法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且目前仍注册在我市医疗卫生机构中执业的执业(助理)医师(以《医师执业证书》首次注册日为准), 必须参加本周期医师定考。
2.2023年1月1日及之后, 依法取得《 医师执业证书》且目前注册在我市医疗卫生机构中执业的执业(助理)医师(以《医 师执业证书》首次注册日期为准),可结合自身情况(例如即将跨省变更 , 需提前考核 ), 自愿选择参加本周期医师定考。
3.正在我市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执业(助理)医师, 持《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证书》的外籍医师,持《港澳医师短期执业证书》《台湾医师短期执 业证书》的港、澳、台医师, 不参加本周期医师定考。
(四)考核内容
包括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业务水平测评。
工作成绩评定:包括医师执业过程中,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在本周期内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和政府指令性工作情况。
职业道德评定:包括医师执业过程中,坚持救死扶伤,以病人为中心,以及医德医风、医患关系、团结协作、依法执业状况等。
业务水平测评:包括医师掌握医疗卫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应用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学习和掌握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的能力。
三、考核程序
(一)一般程序考核
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由医师所在医疗卫生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考核机构审核,区县定考办复核;业务水平测评由市定考办统一组织 ,区县定考办具体实施 。
申报一般程序的医师,在本考核周期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业务水平测评免考:
1按规定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2 通过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
3 从执业助理医师晋升为执业医师;
4 通过专科医师培训试点考核;
5 通过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
6.本周期参加国家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执考并按要求规范完成执考工作的考官;
7截至2025年12月31日,满60周岁仍在临床执业的注册医师 。
(二)简易程序考核
医师本人书写述职报告,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由医师所在医疗卫生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考核机构审核 ,区县定考办复核。
l.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在考核周期内有良好行为记录且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者具有12年以上执业经历,在考核周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医师,适用简易程序考核(见附件3相关内容说明)。
2适用简易程序,但在本周期内任一年度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累计10分以上的医师,仍桉照一般程序考核,且不能申请业务水平测评免考。
四、考核流程
采用“重庆市医师定期考核信息登记管理系统 ”(以下简称“ 定考系统 ” , 电脑端登录网址为" https://cq .drkaohe.com" ) ,或者通过手机关注“定考通-网医“ 微信公众号(以下简称“定考通 ”)进入“医师 定考”功能模块开展 医师定期考核工作 。
关注重庆市医师协会官网 " http://wwwc.qmda.cn",可获取医师定考相关动态信息。
(一)组织培训
本周期医师定考不组织统一的医师业务培训,医师根据自身情况自愿选择和参加相关培训,请各区县定考办、考核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及时通知执业(助理 )医师参加本周期医师定期考核 。
(二)信息录入(7-8月)
医疗卫生机构 、考核机构根据各自职贵在“定考系统 ”中完成相关信息的 录入或者审核工作。
1医疗卫生机构登录“定考系统 ”,完善维护医疗机构信息,维护科 室信息 ,将符合考核条件的医师纳入本周期考核名单。
2考核机构由区县定考办根据《重庆市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相应考核机构条件,对拟承担医师定期考核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审核并委托。
3. 区县定考办为不符合考核机构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指定考核机构。
4. 凡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本周期考核的医师,须提前向所在主执业机构提出申请,并由所在主执业机构开具证明,交考核机构。经考核机构同意后,方可延期考核 。各区县定考办必须将延期考核医师的相关证明文件于业务水平测评前统一报市定考办备案。业务水平测评过后才提出延期考核申请的一律无效,仍然按无故缺考处理,判定本周期医师定考不合格。
5. 对死亡、受刑事处罚、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二年等满足注销手续以及离职、退休等不再执业且放弃考核的医师,应桉相关规定办理注销注册或者备案手续。
(三)组织考核 (7-10月)
l.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评定 (7-8月)。医师通过“定考系统”或者“定考通-网医",填报基本信息和执业信息,完成“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自评,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定考系统”完成医师的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评定工作,考核机构复核。简易程序考核的医师完成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评定即完成本周期医师定考。
在现执业机构执业时间不满半年的医师,需由一年内(2025年1月1日-2025 年12月31日)执业时间最长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医师定期考核工作成绩与职业道德评定意见表》(见附件1),并作为佐证材料上传 。
2. 业务水平测评(9月)。一般程序考核的考生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业务水平测评(免考除外)。
本次医师定考不向考生收取任何考务费,所需经费由各区县定考办、考核机构、医疗卫生 机构自行负责。
医师通过“ 定考通-网医 ”进行在线考试 。考试由区县定考办组织,各考核机构负责实施。具体考点及考试时间由各区县定考办在9月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考核机构须通知定考相关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业务水平测评,有条件的考核机构可组织医师到指定考场完成集中考试。考试成绩需经考核机构审核,区县定考办复核。考试内容详见考试大纲(附件l)。
本周期医师业务水平测评不合格者,有一次统一补考机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如补考不合格,认定业务水平测评不合格。
(四)汇总考核成绩 (9-10月)
医师定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工作成绩、职业道德、业务水平测评中任何一项不能通过的,或者具有《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以及报名后未完成全部考核的,即认定为考核不合格。
考核医师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考核结果之日起30日内,向考核机构提出复核申请。
对定考不合格的医师,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责令暂停执业 3-6个月,并接受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暂停执业活动期满,由市定考办再次组织考核,考核仍不合格者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七条 注销注册。
完成本周期医师定考工作后,定考系统开放《医师定期考核结果通知书》下载打印,考核结果将导入全国医师执业注册联网管理系统。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医师定考结果是办理医师变更注册、注销注册等业务的重要依据。各区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定考办和考核机构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指导协调,指定专门部门,安排专职人员,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项考核任务 。
(二)严格考核程序。各区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定考办和考核机构要严格按照全市统一规定的程序、内容开展考核工作,加强定考系统的信息录入和审核管理,确保考核信息的完整、准确、有效, 严禁不符合条件的医师按照简易程序或者一般程序业务免考进行考核,确保考核工作公平公正。经查实提供虚假证明或者材料的,医师将被认定定考成绩不合格,考核机构和工作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广泛宣传通知。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医师定考宣传,确保 “应考尽考" 。同时,要加强工作人员培训,对涉及医师切身利益的定考政策做好咨询解答,及时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四)强化监督管理。本周期医师定考采取线上形式进行,各级医师定考管理机构应严明考试纪律,强化全程监督,惩防并举,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考核环境。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强化督导检查, 对落实不力、问题突出的考核机构予以全市通报。
附件:
L 医师定期考核工作成绩与职业道德评定意见表
2 医师定考卫生健康部门工作联系表
3. 其他注意事项说明
4. 第6周期医师定考业务水平测评考试大纲
附件 1
医师定期考核工作成绩与职业道德评定意见表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
| 医师资格证书编码 | 取得时间 | ||||
| 医师执业证书编码 | 取得时间 | ||||
| 医师行为记录 (包括受到的表彰奖励;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规和诊疗规范受到行政处罚处分情况;发生医疗事故情况) | |||||
| 工作成绩情况 (包括在本单位执业的起止时 间;完成工作数量与质量;完成政府指令性工作情况) | |||||
| 职业道德情况 (包括《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医务人员职业道德准则 ( 2025年版)》所列情况以及《重庆市卫生健康系统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办法(试行)》) | |||||
|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 |||||
医疗卫生机构盖章
2026年 月 日
附件
医师定考卫生健康部门工作联系表
| 序号 | 单位 | 联系人 | 定考咨询电话 |
| 1 | 两江新区定考办 | 刘春燕 | 67560858 |
| 2 | 万州区定考办 | 王柏钦 | 58681867 |
| 3 | 黔江区定考办 | 宋洋 | 79310336 |
| 4 | 浩陵区定考办 | 曾玲玲 | 72370973 |
| 5 | 渝中区定考办 | 吴彬才 | 63765144 |
| 6 | 大渡口区定考办 | 宾雪 | 62733374 |
| 7 | 沙垀坝区定考办 | 刘春贵 | 65368304 |
| 8 | 九龙坡区定考办 | 周健 | 68782080 |
| 9 | 南岸区定考办 | 张雪梨 | 62988122 |
| 10 | 北码区定考办 | 徐才宇 | 81395625 |
| 王武 | 68356317 | ||
| 11 | 巴南区定考办 | 周杂 | 66246692 |
| 12 | 长寿区定考办 | 郭镕鑫 | 40258023 |
| 13 | 江津区定考办 | 刘永洪 | 47577906 |
| 14 | 合川区定考办 | 刘艺荷 | 42750685 |
| 15 | 永川区定考办 | 于东生 | 49822599 |
| 16 | 南川区定考办 | 高雅婷 | 71413121 |
| 17 | 蔡江区定考办 | 陈卓 | 85895011 |
| 18 | 大足区定考办 | 宋智丽 | 81099772 |
| 19 | 璧山区定考办 | 尹伊萌 | 81671897 |
| 20 | 铜梁区定考办 | 蔡乾 | 45695529 |
| 黄小燕 | 45695539 | ||
| 21 | 潼南区定考办 | 唐艳 | 44555136 |
| 22 | 荣昌区定考办 | 曾旭东 | 46327989 |
| 23 | 开州区定考办 | 彭欣 | 52662136 |
| 24 | 梁平区定考办 | 郭富佳 | 53237289 |
| 25 | 武隆区定考办 | 王小琴 | 77788827 |
| 26 | 城口县定考办 | 张代明 | 5922505 1 |
| 27 | 丰都县定考办 | 冯丹 | 70715338 |
| 序号 | 单位 | 联系人 | 定考咨询电话 |
| 28 | 垫江县定考办 | 刘福容 | 74660619 |
| 29 | 忠县定考办 | 胡小菊 | 54401533 |
| 30 | 云阳县定考办 | 刘方 | 55335003 |
| 31 | 奉节县定考办 | 魏以令 | 56566876 |
| 32 | 巫山县定考办 | 赵培英 | 57691916 |
| 33 | 巫溪县定考办 | 吴绪川 | 51888190 |
| 34 | 石柱县定考办 | 崔首乾 | 73337093 |
| 35 | 秀山县定考办 | 曾艳华 | 76672019 |
| 36 | 酉阳县定考办 | 左激 | 75552065 |
| 37 | 彭水县定考办 | 郑福缘 | 78493930 |
| 38 | 万盛经开区定考办 | 陈智刚 | 48289975 |
| 39 | 高新区定考办 | 王伟程 | 68682603 |
| 40 | 市定考办 | 蒋国燕 | 67846682 |
| 41 | 市卫生健康委 | 赵燕妮 | 67706612 |
| 邱丽 | 67706386 |
附件 3
其他注意事项说明
一、良好行为记录应当包括:
l .医师在考核周期内执业过程中受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奖励、表彰;
2 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时间在一年以上),比如2023 年1月1日至2025年 12月31日间参加援外,参加组团式援藏、援疆、渝哈交流合作、三级医院对口援藏工作、市内组团式对口帮扶、市内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川渝对口帮扶等政府选派支援工作满1年等;
3承担医学专业技术科研课题,获得县级以上科技进步奖或者取得与业务工作相关发明专利的科技成果 。
二、不良行为记录应当包括: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规和诊疗规范常规受到的行政处罚、处分以及发生的医疗事故等 。
医师所在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在接到定期考核通知7个工作日内,如实向所属考核机构提供医师本考核周期内行政处罚情况。
三、在考核期间,变更注册到我市的医师由医师所在卫生机构在定考系统手动录入,确保符合考核条件的医师都在定考系统考核名单内。
四、考核周期内参加并完成3个月以上城乡医院对口支援等政府指令性工作的医师,支援医院在对其工作成绩及职业道德进行评定时要参考受援医院的意见。医师是否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以政府部门的抽调函(文件)及支援医院相关文件、受援医院鉴定意见为依据。
五、助理升执业的医师,执业经历从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取得时间开始算起 。
附件4
重庆市第6周期医师定考业务水平测评考试大纲
各类别公共部分
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 。医师法、中医药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侵权责任法医疗责任部分、传染病防治法、医师考核管理办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医疗核心制度、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 、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等规定 。
临床类别
一、内科学呼吸系统
掌握肺炎球菌肺炎、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肺结核、肺源性心脏病、胸腔积液的临床表现、诊断、鉴别诊断及治疗原则;大咯血的处理;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临床表现、诊断和鉴别诊断,急性加重期的治疗;呼吸衰竭的血气分类、诊断标准和处理原则 。
循环系统
掌握慢性心功能不全、高血压、心绞痛、心肌梗死、室性期、前收缩、心房纤颤、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房室传导阻滞临床表现、诊断及鉴别诊断及治疗原则; 高血压各类并发症、降压目标。
消化系统
掌握各型胃炎、消化性溃疡、肝硬化、胰腺炎的临床表现和诊断及鉴别诊断、并发症、治疗;肝癌并发症;上消化道大出血概念、临床表现、诊断和治疗。
泌尿系统
掌握原发性肾小球疾病的临床分型;肾病综合征、尿路感染、上尿路结石的临床表现,诊断及鉴别诊断、治疗原则;慢性肾功 能不 全的分期标 准及治疗。
血液系统疾病
掌握缺铁性贫血、再生障碍性贫血、过敏性紫瘢、白血病、淋巴瘤临床表现、诊断和鉴别诊断、治疗,缺铁贫血病因。
代谢、内分泌系统疾病
掌握腺垂体功能减退、甲亢、糖尿病、痛风临床表现,诊断及治疗,水、电解质及酸碱失调处理的基本原则。
精神、神经系统
掌握脑血管疾病、癫病病因、临床表现、诊断、鉴别诊断及治疗原则。 颅内压增高的临床表现、降颅内压治疗。
风湿性免疫性疾病
掌握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的临床表现、诊断、鉴别诊断及 治疗原则 。
传染病、性传播疾病
掌握病毒性肝炎、乙脑、流脑、细菌性痢疾、艾滋病临床表现、诊断及治疗。掌握梅毒、淋病分期、临床特征、实验 室诊断依据。
二、外科学
普通外科
l.水电解质代谢及 酸碱平衡失调 。
2 输血,掌握输血的适应证,熟悉输血的途径。孰悉输血的并发症及其防治。
3.外科休克
失血性休克、感染性休克的病因、病理生理、临床表现、诊断方法、急救及治疗重点和预防要点 。
4器官功能障碍与衰竭
多急性呼吸窘 迫综合征的病因、临床表现和诊断方法。
5. 外科感染的发生、发展和防治原则 。
6. 肠疾病:肠梗阻、结直肠癌 、阑尾炎、直肠肛管疾病,病因及分类临床特点、诊断方法、处理原则及手术适 。
7. 肝脏疾病:原发性肝癌、门静脉高压症、胆道疾病病因和临床表现,检查方法、诊断及治疗原则 。
8. 上消化道大出血的鉴别诊断和处理原则 。
9. 急腹症的鉴别诊断 。
10周围血管和淋巴管疾病。
胸外科
肺癌、血胸诊断方法、治疗原则。肋骨骨折的临床表现及处理原则。
烧伤
烧伤面积计算和深度估计方法 。大面积烧伤的急救和 治疗原则。
神经外科
熟悉头皮损伤、开放性颅脑损伤、外伤性颅内血肿的临床表现、诊断及处理原则。熟悉脑症形成的临床表现。
泌尿外科
泌尿系统损伤、泌尿系统梗阻临床表现、临床表现和诊断方法。非手术治疗原则以及手术治疗适应症。
骨科
骨折概论掌握骨折的成因、临床表现、愈合过程、影响骨折愈合的因素,以及骨折治疗的原则。
妇产科
妊娠诊断,早期、中期及晚期妊娠的诊断方法。正常产褥及产褥感染,女性生殖系统炎症、女性生殖系统肿瘤。
三、急诊医学
现场急救与运送
现场急救技术实施、现场救护运送。掌握现场急救的原则及基本技术方法。
常用急救技术
电转复术和电除颤;气管内插管术;环甲膜穿剌和环甲膜切开;气管切开术;胸腔穿剌术及胸膜腔闭式引流术;腹腔穿剌术;深静脉穿剌术;洗胃术;心包穿剌术;掌握常用急救技术的适应证及技术要领。
心搏骤停与心肺脑复苏
心脏骤停的病因,诊断;心肺复苏;脑复苏;掌握心脏骤停的病因、诊断和技术方法。
急性中毒
急性中毒的诊断治疗原则;常见工业性毒物中毒;常见药物中毒;常见农药中毒;杀鼠剂中毒;酒精中毒,食物中毒;掌握急性中毒的诊断及治疗原则。
休克
过敏性休克;低血容量性休克;感染性休克;
掌握各种休克的病理生理变化、诊断及处理原则。
创伤
颅脑创伤;胸部创伤;腹部创伤;泌尿系统创伤;骨折;脊髓损伤;多发伤各种初级创伤的诊断及处理原则。
四。诊断学
l .掌握发热的分度、病因及分类;熟悉临床常见热型;了解发热的伴随症状及临床意义。
2掌握痰的性质和量与咳嗽咯痰病因的关系;熟悉咳嗽,咳痰的常见病因;了解咳嗽的临床特点和伴随症状及其与病因的关系。
3.掌握咯血与呕 血的鉴别要点;熟悉咯血的病因;
4熟悉紫纣的病因分类及各类紫纣的临床特点;
5掌握肺源性呼吸困难与心源性呼吸困难的临床鉴别;熟悉呼吸困难的病因及分类;
6. 掌握常见异常呼吸类型的病因和特点;熟悉肺部正常叩诊音及异常叩诊音;
7. 掌握支气管哮喘的症状和体征;熟悉气胸,大叶性肺炎、肺水肿、肺不张、肺气肿及胸腔积液的症状和体征;
8掌握全身水肿的病因、临床特点及心源性与肾源性水肿的鉴别要点;熟悉水肿的分类及分度;
9. 掌握胸痛的临床表现特点及其临床意义;熟悉胸痛的病因、伴随症状及其临床意义。
10. 掌握心悸的定义及常见原因;熟悉心悸的伴随症状及其与病因的关系;
11. 掌握晕厥的定义及常见病因;熟悉晕厥的发生机制与临床表现;
12. 掌握:1.中正常心尖搏动的位置;第一心音及第二心音的判断;心 脏瓣膜五个听诊区的位置及顺序。2.颈静脉怒张的临床意义。3.二尖瓣狭窄的症状和体征。4.房颤的听诊特点。熟悉:1.心前区震颤的临床意义。2.二尖瓣舒张期杂音的鉴别。3.左右心衰的体征。了解:1.生理性和器质性收缩期杂音的鉴别要点。2.二尖瓣关闭不全、主动脉瓣狭窄及关闭不全、心包积液的体征。
13. 掌握: 1.急性腹痛的病因。2.肝硬化、急性腹膜炎及急性阑尾炎的症状及体征; 熟悉: 1.三种绞痛(肠绞痛、肾绞痛、胆绞痛)的鉴别;2.消化性溃疡、肠梗阻及腹部包块的体征。了解:1.呕血、便血、腹泻、便秘的病因、临床表现、伴随症状及其临床意义; 2.呕出血液颜色与出血量的关系;3.便血颜色与出血部位的关系;4.腹痛发生的机制; 5.黄疽的分类及鉴别要点。
14. 掌握:1.尿的定义及临床表现;2.少尿、无尿与多尿的定义;3.尿三杯试验的临床意义;4.膀胱剌激征包括哪些症状。熟悉少尿、无尿与多尿的病因。
15. 掌握皮肤粘膜出血的病因;
16 掌 握头痛、眩晕、意识障碍的病因及临床表现;熟悉抽播与惊厥的伴随症状及其临床意义;
17 掌 握甲状腺肿大的分度。
中医类别
一、中医经典:《 黄帝内经》《伤寒杂病论 》,占10%。
二、中医基础: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占30%。
三、中医临床:以中医内科学为主,包括中医妇科、儿科, 占30%;针炎学、中医外科学,占10% 。
考试用书:以中医临床 三基训练考核大纲 ( 2015年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指定用书《中医师应试习题集》《中医助理医师应试习题集》,中国协和 医科大学出版社)为主 。
口腔类别
口腔执业医师(含助理医师)定期考核业务水平测评的目标是根据医师的执业范围,考核其实际工作能力与水平,考察其能否继续执业。测试考试内容包括“ 三基"(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掌握能力和 “四新”( 新知识、新理论 、新方法、新技术 )的学习能力。同时 按照卫生部 疾病( 病种 )临床路径等诊疗规范文件,测试医师对本专业常见病、多发病、一般急症的处理能力及 病史书写规范等 。本考试大纲主要集中在口腔各专科临床业务能力测试以及重要的相关基础知识要点 。
要求考生掌握牙体牙髓病学、牙周病学、儿童口腔医学、口腔黏膜病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修复科学、口腔预防医学、口腔正畸学常见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以及牙体牙髓病、牙周病、儿童口腔、口腔黏膜病、口腔颌面外科、口腔修复、口腔预防、口腔正畸常见疾病的病因和诊断、鉴别诊断、治疗原则及常用的治疗方法,拥有一定的综合诊断能力和治疗能 力。要求掌握口腔组织病理学、口腔 解剖生理学相关基础知识,基本掌握外科学、内科学、药理学相关专业知识。口腔执业医师与口腔助理医师的考核大纲区别在于要求程度的不同 。
公共卫生类别
一、流行病学
掌握流行病学概念、研究方法;疾病在人群、时间、地区分布(三间分布)的描述方法,疾病流行强度及描述疾病分布常用指标;掌握现况研究概念及抽样调查方法,爆发的调查与处理;病例对照研究的基本原理、类型、实施(研究对象的选择和资料的分析);掌握队列研究的基本原理及资料分析 (率的计算); 病因研究的主要方法,病因因果联系的判断标准;传染病流行过程及三环节,疫源地概念及疫源地被消灭的必备条件;预防接种种类、计划免疫 , 三级防;常见传染病 、慢性病的流行特征与预防控制措施;医院感染的发生原因及控制和管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定义、特征 和应急反应处理措施。
二、卫生统计学
掌握医学统计学中的几个基本概念:变量(数值变量、分类变量)同质与变异、总体与样本、参数与统计量、抽样误差、概率;统计表、统计图的基本结构及绘制的基本原则和要求;定量资料集中趋势和离散趋势的常用指标的意义、适用条件、计算方法及其应用;医学参考值范围的估计;分类变量资料常用相对数的计算及意义;均数及 率的标准误的计算;总体均数的可信区间的计算及适用条件;t 检验、u 检验、方差分析、x2检验、秩和检验的基本思想和适用条件;直线相关的概念、相关系数的意义,直线回 归的概念和意义;医学常用人口统计指 标。
三、卫生毒理学
掌握毒物和毒性的概念、剂量-反应关系及曲线、毒性常用评价指标;毒物的生物转运和生物转化的概念;毒物联合毒作用的概念和类型;外源化学物的致癌作用 、致突变作用 、致畸作用的概念。
四、环境卫生学
掌握环境污染的概念、来源,对人群健康影响的特点及其危害;掌握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大气中的主要污染物及其对健康的危害;室内空气污染的来源; 水资源的种类及其卫生学特征,生活饮用水的水质卫生规范;水体污染的来源及其危害;地方病的分类及流行特征;公共场所的卫生要求和卫生监督。
五、劳动卫生与职业病
掌握职业性有害因素的概念、分类及其危害,职业性损害的分类及其职业病的概念、特点、诊断原则;生产性毒物的概念 、存在的形态、毒理学作用,几种常见职业中毒(铅、采、苯、有 机磷农药等)的毒作用形式、临床表现及防治措施;生产性粉尘的概念及其危害,尘肺的概念及其分类,砂肺的病理改变、临床 表现及常见并发症、诊断;高温作业的类型及其危害、中暑的分类,生产性噪声及振动的特异性危害;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环境。监测、生物监测的概念,三同时原则。
六、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掌握合理膳食(平衡膳食)的基本概念,基本卫生要求,营 养素的种类及其主要来源; 掌握各类人群(孕妇和乳母、儿童、青少年和老年人)的营养特点、主要营养需要;掌握几种主要疾病的膳食原则(动脉粥样硬化、糖尿病、高血压、肥胖);食 物中毒的概念、流行特征,常见细菌性食物中毒(沙门氏菌、葡萄 球菌、副溶血弧菌等)、河豚鱼中毒、毒覃中毒、亚硝酸盐中毒的主要临床表现及预防原则。
七、儿童保健学
掌握儿童生长发育规律和影响因素;儿童体格生长规律及评价、神经和心理发育规律及评价;儿童免疫及计划免疫;儿童营养特点及合理营养原则;儿童常见疾病的防治;儿童常见事故的原因及预防。
八、学校、青少年卫生学
掌握儿童青少年生长发育一般规律及各年龄段心理发育的特点;影响生长发育的遗传因素;生长发育调查的基本内容、方法和生长发育评价的方法;常用 的调查指标和方法;儿童和青少年期常见的心理卫生问题;学校 常见病的预防;学校健康教育的概念,学校健康促进的概念和内涵。
九、社会医学
掌握社会医学的基本理论;现代医学模式下的健康观;经济发展水平、人口发展、文化因素、行为心理因素等社会因素对健 康的影响;社会医学现场调查方法;人群健康状况评价常用指标,初级卫生保 健的概念、原则和基本内容。
十、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掌握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概念;健康促进的基本特征和基本 策略;促进健康行为和危害健康行为;健康传播的概念、模式、特点;社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的概念、意义;学校健康促进的 概念、特征、意义, 健康促进的实施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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