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征求《进一步规范巫溪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维护农村集体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结合我县实际,县农业农村委起草了《进一步规范巫溪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意见征求期限:2026年7月15日至2026年7月21日。反馈意见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一、网站留言:通过门户网站意见征集系统直接留言。
二、电子邮件:请将书面意见发送至电子邮箱:1002803030@qq.com,并在邮件题目注明“进一步规范巫溪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三、信函方式:请将书面意见邮寄送达,地址:重庆市巫溪县柏杨街道丰益路259号,收件人:巫溪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收),联系电话023-51524139,邮政编码:405899,并在信封封面注明“进一步规范巫溪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的意见”。
附件:进一步规范巫溪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巫溪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6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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